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11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蓝田县巨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0眼宝眼贴上黑榜。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湖北省食药监局将国家总局及省局监测的2016年4月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蓝田县巨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眼贴”,其适用范围为“适用于缓解因用眼过度引起的眼疲劳,眼干、涩、胀痛等不适症状”。广告宣称“不打针不手术、直接给眼“吃药”,快速明目、除雾,助您视力快速恢复,重见光明等”。
序号:2
广告类别:医疗器械
广告中标示名称:30眼宝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眼贴
产品批准文号:陕西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640154号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蓝田县巨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东楚晚报
发布时间:2016.4.13/14/19
发布条次:3
发布公告单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联资料:长沙市食药监局公布违法广告6个,涉及蓝田县巨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0眼宝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将2016年4月份长沙市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发布情况予以公告,涉及违法广告品种6个。
序号:1
广告中标示名称:30眼宝
产品名称:眼宝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陕西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640154号
生产企业名称:蓝田县巨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知识博览报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2016-05-16/2016-05-19
违法广告次数:2
违法原因: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