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氟西汀胶囊
- 【商品名/商标】
倍愉解
- 【规格】20mg*14粒
- 【主要成份】盐酸氟西汀。
- 【性状】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颗粒剂。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各种抑郁症的治疗。中度至重度抑郁发作:8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7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
- 【用法用量】用于成人口服。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停药时,药物活性成份仍将在体内存留树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少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 8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中度至重度抑郁发作:起始剂量为10mg/天,1~2周后,剂量可增加至20mg/天。每日剂量大于20mg的临床研究经验不足。超过9周治疗的临床研究证据有限。低体重儿童:由于低体重儿童血浆浓度水平较高,可以用较低的剂量达到治疗效果。对于接受治疗的儿科患者,应评估6个月后继续治疗的必要性。如果在9周内没有临床获益,则应重新考虑治疗。7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在青少年和体重较重的儿童中,开始以10mg/天的剂量进行治疗。2周后,将剂量增加至20mg/天。如果临床改善不明显,则在几周后继续增加剂量。建议剂量范围为20-60mg/天。在体重较轻的儿童中,以10mg/天的剂量开始治疗。如果临床改善不明显,则在几周后继续增加剂量。建议剂量范围为20-30mg/天。每日剂量大于20mg的临床研究证据非常少,并且没有超过60mg剂量的临床研究证据。在氟西汀支持其治疗强迫症的有效临床试验中,患者给予氟西汀剂量10-60mg/天。
- 【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为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失眠、乏力,少数病例可见焦虑、头痛。
- 【禁忌】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注意事项】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 【药物相互作用】氟西汀与三环类抗抑郁药(TCA)合并使用时,TCA的稳态血药浓度会超过两倍以上。与苯妥英合用后,会使苯妥英血药浓度增大,并出现苯妥英中毒症状。锂与氟西汀合同,可增加或降低锂的血中浓度。同时合用安定可能会延长安定的半衰期。氟西汀可能增加与血浆蛋白结合药物,或经肝脏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P450 Ⅱ D6)代谢的药物的血中浓度。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在妊娠期暴露于氟西汀的大量数据并没有显示氟西汀具有致畸效应。氟西汀可以在妊娠期使用,但应该谨慎,特别是在妊娠末期或分娩开始前,这是由于在新生儿中出现:易激惹,震颤,张力减退,持续哭闹,吮乳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可能是五羟色胺能效应或一种停药综合症的表现。这些症状发生的时间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16天)的半衰期长有关。 2.哺乳期: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至母乳。在母乳喂养的婴儿中报道有不良事件。如果必须服用氟西汀,建议停止哺乳;然面,如果继续母乳喂养,则应该给予最低有效剂量的氟西汀进行治疗。
- 【老年患者用药】当增加剂量时,须小心,通常每天的剂量不应超过40mg。最大推荐剂量是每天60mg。
- 【贮藏】避光,密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454
- 【生产地址】常熟市辛庄南湖工业区南湖大道188号
- 【条形码】6933782901101
- 【药品本位码】8690167800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