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 第60号),涉及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盐酸氟西汀胶囊。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氟西汀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药品品名:盐酸氟西汀胶囊
标示生产企业: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180401
药品规格:20mg(以氟西汀计)
检品来源:贵州大巨医药有限公司
抽样环节:经营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
检验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