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众对“统一定价”的质疑,新医改方案修改稿中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据3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取消药物统一定价” 后,意在发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降低药价。不过笔者有些担忧,因为“取消药物统一定价”后,恢复到所谓的市场经济环境之下,一些医药企业、公立医疗机构及地方卫生部门,将重新获得掌握药品价格博弈的主动权,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重新制定出有利于自己的药品价格。
患者将可能继续成为受害群体。道理也简单,他们虽然是药品的直接消费者,但却没有作为消费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与药企、医院展开博弈,可以看到,一直以来,患者在所谓的“医疗卫生市场化”背景中,他们的博弈能力有多孱弱?
“取消药物统一定价” 后,谁来代表患者博弈?这显然是个问题。
新闻链接:新医改给地方政府留出操作空间
3月17日获悉,经过4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有望本周对外公布。而针对公众对“统一定价”的质疑,修改稿中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旨在“让人人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的医改方案,可能于本周或下周正式向全社会公开。
此次公开的文件包括《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及《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前者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纲领性文件,后者则是针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制定的近期实施方案。
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医保实施方案、医改投入政策等数个配套措施,可能将一并公开。不过,消息人士称,医改的全部配套文件应在20个以上,能同时公开的文件只是少数。
为统一思想,推动贯彻落实医改方案,在年初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基础上,近期可能再召开一次更高规格的全国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