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涎牌鲍鱼海参海胆口服液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7-06-16 11:10:04    来源:  作者:

辽宁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4期违法广告公告,大连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龙涎牌鲍鱼海参海胆口服液上黑榜。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公告称,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对2017年3月份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大连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龙涎牌鲍鱼海参海胆口服液”等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能,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序号:27
产品类别:保健食品
产品名称:海龙涎牌鲍鱼海参海胆口服液
产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1307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大连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大连晚报
刊播日期段:2017-3-10
播出次数:1

关联资料: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7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涉及大连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龙涎牌鲍鱼海参海胆口服液

为加强对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我局2013年7月份共监测到全省违法药品广告50条次,涉及11个药品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4条次,涉及3个医疗器械品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5条次,涉及4个保健食品品种,现予公告。其中违法情节严重、发布违法广告频次高的药品、保健食品主要有:

大连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海龙涎牌鲍鱼海参海胆口服液(广告中标识名称:海龙涎鲍鱼海参海胆口服液)”,其适宜人群为“易疲劳者、免疫力低下者”。该保健食品广告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宣称“海龙涎鲍鱼海参海胆口服液具有任何中药原料都不具备的全面滋养功能,患脑出血六个月以内的患者使用该产品可以很好的恢复身体细胞能力,能很好的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甚至不留后遗症。”该保健食品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请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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