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商家销售假药被侦查 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及假药“猴头菇饮喷剂、山药苦瓜饮喷剂”。
2016年2月,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派出执法人员对桂城佛平三路某商铺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该商铺经营者曾某经营的“猴头菇饮喷剂”、“山药苦瓜饮喷剂”等一批产品,这批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分别标示了“咳嗽”“感冒”“急慢性鼻炎”等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内容。
经呈送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这批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定义,本应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后方可作为药品进行经营,但是这批产品并未经过合法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法按假药论处。
由于当事人曾某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涉嫌构成犯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区公安部门对曾某以销售假药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