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药监局通报2017年8月严重违法广告监测结果,刺梨饮口服液上黑榜。
序号:4
广告中标示名称:刺梨饮口服液
产品名称:刺梨饮口服液
批准文号:未明示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未明示
刊播日期:08.28-08.31
刊播媒体:武汉人民广播
违法次数:11
违法类型:严重违法
违法表现:1.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2.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3.广播电台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4.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