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11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合格,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桂利嗪片上黑榜。
017年10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总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65号)》称,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合格。
据通告,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301的桂利嗪片,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详见附件)。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药品品名:桂利嗪片
标示生产企业: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150301
药品规格:25mg
检品来源:长治市康得药业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
检验机构: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关联资料: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发布质量公告(2016年第2期,总第9期),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复方丹参片上黑榜。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吉林省药品抽验计划,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监督抽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自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全省共检验药品(含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2322批。经检验,37批不符合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符合标准规定2285批(详见附件2),有关内容请登录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栏目查阅。
序号:7
被抽样单位:吉林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南湖大路连锁店(四平市铁西区站前街
样品名称:复方丹参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3799
规格:每片重0.32g(相当于饮片0.6g)
产品批号:151201
样品标示生产单位: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检验机构: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
不合格项目: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