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速康胶囊不合格遭查处 哈尔滨大洋

2018-01-27 13:47:57    来源:  作者:

食药监总局关于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21号),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肝速康胶囊上黑榜。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202的肝速康胶囊。不合格项目包括[检查](装量差异)(详见附件)。

药品品名:肝速康胶囊
标示生产企业: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151202
药品规格:每粒装0.23g(含齐墩果酸20mg)
检品来源:江苏华强医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三册WS3-B2527-97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检查](装量差异)
检验机构: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关联资料:黑龙江省食药监局:2药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涉及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刚胶囊

2016年8月2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省局关于印发2016年第6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情况的通知》。经食药监总局和黑龙江省食药监局监测发现,2016年5月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广告163条次,其中涉及违法药品广告90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条次。

通知中指出,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主要有:

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金刚胶囊”,在其广告中引用患者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据通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已依法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通知中还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加强对汇总表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督检查。

序号:2
产品类别:处方药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金刚胶囊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5
发布媒体:黑龙江乡村广播(AM945)
违规原因: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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