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医疗机构制剂抽检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2期),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配制的黄疸茵陈口服液上黑榜。
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识为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等8家医疗机构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淄博市妇幼保健院配制的黄疸茵陈口服液(批号:170912,规格:每瓶装100ml)。不合格项目为检查-装量(详见附件)。
二、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不合格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进行查处。
三、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医疗机构,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机构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序号:2
检品名称:黄疸茵陈口服液
标示生产企业: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批号:170912
规格:每瓶装100ml
检品来源: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检验依据:《 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第一版第一册
不合格项目:检查-装量
检验单位: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关联资料: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简介(摘录于互联网)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编制床位 607 张,现有职工124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73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 172 人。围产保健学科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医学中心为市重点学科。妇科、产科、新生儿科、儿科重症、超声科、产前诊断中心、儿童康复中心为市质控中心。11人任省级学会的副主任委员,8人任市级学会的主任委员,7人任市级质控中心主任。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是山东省学科学院非隶属附属医院,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北京同仁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合作医院,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潍坊医学院、滨州职业学院、万杰医学院实践教学医院。2015年10月,携手青岛妇女儿童医院、济南妇幼保健院等全省知名的妇幼保健院机构,共同组建半岛妇女儿童医学联盟,共享妇女儿童卫生资源。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巾帼文明示范岗、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卫生系统质量品牌、山东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山东省卫生行业文明单位、 山东省护理服务示范病房、 振兴淄博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荣获2015-2016年度星耀中华-最具成长力中国县市医院管理之星奖、山东省健康促进医院奖,被评为山东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被评为全市卫生系统唯一一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获淄博市2015年度消费维权突出贡献奖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山东省基因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和山东省首批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