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乌胶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8-02-24 08:39:52    来源:  作者: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2017)第3期,云南金乌黑药制药有限公司三乌胶上黑榜。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5至7月份监测到的我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见附件)。

本次公告所公布的产品广告,有的未经审批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或适应症范围虚假宣传;有的利用专家、患者的形象和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处方药广告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有的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治疗作用等。

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请谨慎购买广告产品,切勿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序号:2
广告中标示名称:三乌胶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三乌胶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144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无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云南金乌黑药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三乌胶官网www。swjswjswj。net
刊播日期:2017年
刊播次数:/
违规原因: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4.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关联资料:云南金乌黑药制药有限公司三乌胶被责令在茂名暂停销售

关于对三乌胶实施暂停销售措施的公告粤食药广停公告[2014]8号

据监测,三乌胶(生产企业:云南金乌黑药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53020144)在《茂名日报》、《茂名晚报》发布的广告,存在1、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3、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4、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我局决定自2014年12月16日起对三乌胶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在我省茂名市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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