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建立药品打假保名牌长效机制
日前,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和市公安局正式建立药品打假保名牌长效协作机制,联手整治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药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港城药品的良好声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连云港市已经建成国家级新医药产业基地,涌现出恒瑞、康缘、豪森、天晴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许多拳头药品畅销国内。与此同时,近年来,国内许多地区一些不法商贩假冒我市药品企业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不仅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还严重影响了港城药品的良好声誉。针对这一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经过沟通磋商,决定联手建立药品打假保名牌长效协作机制。
据悉,两个部门将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涉药犯罪活动情报信息,对全市药品打假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有效对策,提出解决方案。在日常打假中,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可能存在用药用械安全危害,但尚达不到移送标准的案件,市公安局将提前介入,积极帮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取证,严打违法犯罪行为。
链接:药品打假淮南再出新规——“买到假药先行退付”
“只要你在淮南市辖区内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买到假劣药品,在1个月内可向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并申请先行退付购药款”。2月17日,记者从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日前制定了《关于对消费者购买到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购药款暂行办法》,对消费者购买到假劣药品后的先行退付购药款的办法、程序进行规范。
据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淮南市从去年开始实行先行退付购药款,但由于没有完整明确的规章制度,一些市民对这个办法还不是很了解。为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并能够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局于近日制订了新的《暂行办法》。
根据新的《暂行办法》,消费者购买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假劣药品予以先行退付: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公布的假劣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消批准文号的药品;假冒其他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或批准文号的药品;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批号、无有效期限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消费者在投诉购买到假劣药品申请先行退付购药款时,应在购买到假劣药品的一个月内提供所购药品票据、病历原件及其复印件、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经药监部门查实后,即可获得该局先行退付的购药款。按本办法先行退付后,不影响消费者通过其他途径继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先行退付降低了药品消费者的维权门槛,从经济利益上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义务,体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它既是药监部门服务群众、自我加压的一项措施,也是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对老百姓负责任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