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沪两地下月起医保卡互通

2009-05-27 12:41:43    来源:  作者:

  镇沪异地就医可刷医保卡了

  26日下午,沪镇双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签订开通仪式在镇江宾馆举行,6月1日起镇江正式开通与上海医保双向异地直接结算。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今年年初镇沪两地就开始接触商谈医保双向异地直接结算事宜。

  异地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

  按照镇江与上海两地医保部门签署的正式协议,自6月1日起沪镇两地正式开通医疗保险双向异地直接结算。镇江长住上海的参保人员,以及上海长住镇江的参保人员,今后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当地刷卡结算,无需再回到参保地报销,并按规定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据了解,镇江首批开通的与上海直接异地结算对象为统账医保(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和离休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长住上海(以户口迁入上海市为准)、投靠上海直系亲属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办理上海市临时户口或暂住证为准)两种情况。以上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医保卡、病历和《长住外地人员医疗费报销证》、身份证等,到上海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代办手续。

  为便于掌握和减少使用自费项目,镇江离退休人员在上海异地就医时,统一执行上海医保报销范围及标准(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报销时按照镇江医保标准,不降低报销比例。在上海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在上海静安区医保中心“刷卡”报销,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支付给本人。

  上海先期在镇江异地直接结算的对象为:在镇江长期居住或工作(六个月)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上海参保人员在镇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也可以选择执行上海医保报销范围,医疗费用到镇江医保结算中心“刷卡”报销。

  委托代办手续一年内不做调整

  根据两地的委托异地结算协议,两地医保机构将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信息传输、人员培训、系统维护等便利;两地将定期或不定期沟通情况,逐步扩大异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范围,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需要提醒的是,镇江参保人员办理委托代办手续后,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且医疗费只能在上海按规定报销;未办理委托代办手续的,仍按镇江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就诊管理办法,必须回到镇江进行审核报销。另据了解,镇江正在加紧与南京和省医保结算平台连接的技术准备,届时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地区就医时可按规定直接进行异地结算。

  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省有关部门正在建一个异地结算的平台,然后与各辖市对接联通,近两个月内首先开通南京、镇江、泰州和淮安四市的异地结算,年内争取全省开通。

  链接:享新城居医保将达555万人

  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本市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7年9月17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201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自2009年9月1日开始实施。

  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粉墨登场,加上原有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使本市真正实现了城乡居民人人平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把学生、儿童和其他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乡居民,也就是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和新农合参合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覆盖人数将达到555万人。

  经测算,实行城乡统筹后,如全员参保,年筹资总额将达到11.74亿元,其中政府补贴7亿元。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社会统筹,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新规定设立的待遇标准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生育待遇和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等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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