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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药品采购 “海南模式”再复出

2008-06-24 10:59:54    来源:  作者:

  从采购技术的角度看,“海南模式”的网上招标和其他地方模式的网上竞价都属于非限制性竞争采购方式,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报价方式。其中网上招标的报价是保密的、一次性的;网上竞价的报价是公开的、动态的。上述两种报价方式的优劣至今尚无定论。有的国际组织采购药品要求价格保密,认为只有价格保密才能得到最优惠的价格;而有的国际组织则倡导价格公开,认为价格公开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药品降价。由于网上竞价是非法定采购方式,流程和规则的调整余地较大,项目实施的法律风险相对较小,最近几年被越来越多的地区采用。但网上招标也并未过时,对于经办机构成熟、数据准备充分的项目,选择网上招标仍不失为明智之举。

  “海南模式”不再辉煌的原因,并不在于模式本身。2005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成为整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

  在顺加作价的价格政策和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政策不能改变的条件下,企业、医院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利益日益趋同,药品价格虚高愈演愈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与此同时,采购政策制定部门的政策调控空间越来越小。2004年,卫生部等部门出台了320号文件,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施行之后并未形成对于虚高药价的威慑力和杀伤力。在药价高、看病贵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政府不得不直接伸出手来主导招标限价,取代医疗机构的主体地位。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合作进行网上招标的“海南模式”边缘化,也就不可避免了。

  “海南模式”再出发,关键在于发挥特区优势,做好网上集中采购这块大文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导药品价格控制,提高药物的可负担性,是必要的。但政府主导价格控制,不等于政府主导集中采购。网上集中采购是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产物。过去的网上招标,抑或现在的网上限价竞价,都不是网上集中采购,都需要实现由准入、限价到集中采购的转变。2007年以来,卫生部、监察部要求各地坚决推行以省为单位、政府主导的网上集中采购。但迄今为止,有关部门尚未颁布网上集中采购的行业标准。什么是网上集中采购?网上集中采购的流程和规则是什么?应该如何监管?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各地在实践中探索。

  2000年,海南引领天下之先,率先走出网上招标的第一步。今天的海南正在讨论设立集中结算中心,解决长期困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货款结算问题。而货款结算正是网上集中采购的重点和难点。只有突破了结算难题,网上集中采购才能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海南医疗机构相对集中,药品供应主要来源于内陆省市,适宜医药电子商务和网上集中采购创新模式的成长。只要海南再次率先起步,大胆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网上集中采购模式在海南率先落地,是完全有可能的。我们期待,“海南模式”再度辉煌。(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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