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9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御室(北京)集团通化御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炎立消胶囊上黑榜。
2018年11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御室(北京)集团通化御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御室(北京)集团通化御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炎立消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药品品名:炎立消胶囊
标示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御室(北京)集团通化御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160102
药品规格:每粒装0.25g
检品来源:黄山市新安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十册及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典业发(2001)第179号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装量差异
检验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关联资料: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7年第13号)
御室(北京)集团通化御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收回情况
检查企业名称:御室(北京)集团通化御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李艳波
企业负责人:李艳波
质量负责人:刘刚
生产负责人:毕凤春
质量受权人:刘刚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吉20160073
《药品GMP证书》编号:JL20140067
生产地址:通化县团结路3555号
认证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收回证书机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证书收回日期: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