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配套文件中,除了已经出台的《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外,余下19个配套文件仍处于秘而不宣中。但是通过各种途径,本报记者了解到大致的框架。据了解,这20个方案被归纳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的文件,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和药品生产流通体系改革四大部分,共有9个配套文件;第二部分主要针对现行医疗管理和运行体制改革的文件,共有八部分,包括11个配套文件。
新医改发改委调整药价恐“秀”不动
新医改方案即将出台的前夜,有消息称,发改委近日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价格调查。而此轮药品价格调查的真实意图,是“发改委将进一步降低价格偏高的药品零售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的廉价药品价”。
按说,这对于看病难、看病贵的中国患者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但是,“进一步降低”是降低多少、“适当提高”又是提高几何,却是一笔糊涂账。如果结合发改委价格司对于油价、电价、水价、电信资费等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产品价格管控效果来看,往往是大家给予的期待越高,得到的失望越大。而这次,患者连期待也不用有了,因为,即使发改委想在药价上做场降价秀,他也秀不动。
降低药品零售价格,首先应该看药品零售价格的构成。据了解,药品的价格构成来自四个环节,即药品生产企业的出厂价、多个层级的代理商加价、以及医药流通企业加价和医疗机构加价。首先,中国现在医药产品的出厂价,只占到药价的四分之一左右。比如,以同规格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为例,各地的供应价格显示哈药集团、海南海灵、江西汇仁等制药企业提供的出厂价均为1.60元左右。但在各地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限价中,溢价多在4倍以上。
至少溢价4倍的最高限价,其产生的环节就只剩下两个,一个是流通商加价,一个是医院加价。目前对于医院的加价,发改委有15%的规定。但是,在各个医药流通企业竞争的前提下,高药价的产生,肯定不会来自流通环节,因为医院要看同样的药品,哪一家提供的最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