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6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强龙益肾胶囊上黑榜。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现将近期全省药品抽验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6
药品名称:强龙益肾胶囊
标示生产单位: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每粒重0.4g
批号:20170728/20171108
检品来源:台州市黄岩天长药房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0
核查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检查]
检验机构: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备注: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关联资料:辽宁省食药监局对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严重违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严重违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
通知称,据监测,标示为同药集团大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驰久大药丸”(锁阳固精丸)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8]71号)要求,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上述产品在省内销售。
通知提出,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产品。暂停销售措施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省局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