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5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乙酰氨基酚片上黑榜。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现将近期全省药品抽验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7
药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标示生产单位: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0.3g
批号:170302
检品来源:舟山市普陀区久久药房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核查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
检验机构: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备注:
关联资料:湖北省食药监局:223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明目蒺藜丸。
序号:32
药品名称:明目蒺藜丸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规格:1克/20粒
生产批号:160202
检品来源:来凤县普恩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六册WS3-B-1155-92
不合格项目:装量差异
检验机构名称: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