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61批(台)医疗器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TOPCON MEDICAL LASER SYSTEMS,INC.眼科激光光凝机上黑榜。
TOPCON MEDICAL LASER SYSTEMS,INC.生产的1台眼科激光光凝机(代理人:奥腾思格玛(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
序号:30
标示产品名称:眼科激光光凝机
被抽查单位:奥腾思格玛(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TOPCON MEDICAL LASER SYSTEMS,INC.
规格型号:PASCAL-STLY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14.10 0134567
抽样单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1.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2.标记
关联资料:Topcon Medical Laser Systems, Ins 对眼科激光光凝机主动召回
奥腾思格玛(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国家在抽检检测中发现,产品标签内容不规范的原因,Topcon Medical Laser Systems, Ins对其生产的 眼科激光光凝机(注册或备案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3241925号)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 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