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公布3家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抚州市临川区惠心大药房上榜
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抚州市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公告(2019年第1号)》,公布对抚州市临川区惠心大药房等药品零售企业的GSP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和监督整改。
企业名称:抚州市临川区惠心大药房
发现存在的不符合GSP主要问题:1、该药店质量管理部门未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2、该药店质量管理人员无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记录;3、该药店采购个别药品时,未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4、该药店验收人员未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营业员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对其相关法规专业知识不够熟悉;5、该药店2018年未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及建立健康档案;6、该药店2018年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且未建立2018培训档案;
检查日期:2019.1.21
处理意见措施: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