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洲华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凰城二店GSP认证证书被撤销。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抚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公告(2019年第3号)》,撤销江西五洲华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凰城二店GSP认证证书。
按照工作安排,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江西五洲华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凰城二店和广昌县大众莲花药房进行了GSP飞行检查。
将检查中发现,江西五洲华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凰城二店存在质管员指导和监督药品经营各环节质量管理工作无记录;未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配备有执业药师,但未在岗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自3月7日至4月7日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调配即进行销售,未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温湿度监测记录未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部分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与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个别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企业无拆零药品销售记录等问题,被撤销GSP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江西五洲华民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凰城二店
发现存在的不符合GSP主要问题:1、该门店质管员指导和监督药品经营各环节质量管理工作无记录。未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2、该门店配备有执业药师,但未在岗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3、该门店自3月7日至4月7日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调配即进行销售,未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4、该门店温湿度监测记录未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5、该门店部分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与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个别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6、企业无拆零药品销售记录。
检查日期:2019.4.8
处理意见措施:撤销GSP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