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1期,开平市中心医院甲硝唑溶液上黑榜。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对这些药品继续进行跟踪抽查检验。查处情况可在我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序号:1
药品品名:甲硝唑溶液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开平市中心医院
药品规格:0.05%
生产批号:180910
检品来源:开平市中心医院
检验依据:《中国医院制剂规范》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
检验机构:江门市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