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安徽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信息通告(第9期),安徽貮壹肆卫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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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名称:安徽貮壹肆卫生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类型:生产企业
检查类别:飞行检查
检查日期:2018.11.13-11.14
现场检查人:朱德宏、熊永恒
检查结论:限期整改
重点整改内容:1、《联动浸渍线工艺验证报告》的验证范围不能有效确认验证结论。2、记录控制程序(QEO/EYS3/4.2-04)3.7.5条款中关于生产记录修改的规定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记录控制的要求不一致。3、该产品首次注册时使用的天然乳胶原料为“泰橡公司”生产,并对成品进行了生物学性能评价;企业于2018年4月开始使用“宏景丽公司”生产的天然乳胶,但天然乳胶供应商改动后,企业未对成品进行生物学性能评价,也未索取“宏景丽公司”出具的天然乳胶生物学评价资料。4、采购记录中未包含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质量标准。5、未对沥滤工序的效果进行验证。6、批生产记录不能满足生产批号、操作人员等信息的追溯;该企业的部分产品生产批号未按批次管理规定(QEO/EYS3/8.2-04)编写;生产批记录(18076ZC)中《溶液配制记录》有3处记录修改,但未签署修改人员姓名和修改日期。7、《成品检验规程》未包含微生物限度检测项目,且未提供开展该项目检测的证明资料,检测硫磺含量的检验规程规定的操作步骤与实际检验操作不一致。8、《成品放行管理制度》(QEO/EYS/8.2-07)规定成品放行审核人为质检部经理,实际放行人为检验部门主管人员,成品放行审批单未按制度规定加盖“批准放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