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骨伤科医院违法购进药品被罚

2019-07-02 13:48:47    来源:  作者:

涉嫌违法购进药品,蚌埠市骨伤科医院被罚。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蚌市监药罚〔2019〕24号),公布关于蚌埠市骨伤科医院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蚌埠市骨伤科医院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蚌市监药罚〔2019〕24号
案件名称:蚌埠市骨伤科医院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蚌埠市骨伤科医院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52340300774964655Q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汪巍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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