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仁心大药房被撤销GSP证

2019-07-02 15:02:34    来源:  作者:

对崇仁县仁心大药房进行GSP飞行检查。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称,按照工作安排,该局组织人员对崇仁县仁心大药房进行了GSP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公告。

请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企业名称:崇仁县仁心大药房
发现存在的不符合GSP主要问题:1、该单位执业药师未注册,未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等。无执业药师指导监督质量管理文件执行的记录。该单位人员培训无计划、无记录,药学技术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对计算机系统操作不熟悉。2、该单位无法提供降糖胶囊购进发票,只有随货同行单。3、该单位购进的中药饮片(苏子、银花、大活血等)未注明生产企业、透明瓶装的中药饮片(金银花、玫瑰花)未标注生产日期。4、该单位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个别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5、该单位存在过期药品(如金果榄涂膜剂、降糖胶囊)未集中放置在标志明显的专用场所 ,未进行有效隔离。6、该单位质量负责人未对个别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核。未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7、该单位部分药品陈列混乱无序,部分药品整件直接放置在地面,未按规定陈列在货架上。 非药品未设置专区,部分非药品与药品混放。
检查日期:2019.6.2
处理意见措施:撤销GSP证,当地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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