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期习惯在公费医疗制度下就医的退休干部,一部分人很难立刻转变过来。
平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刘忠告诉记者:“有退休人员提出意见,觉得自己是国家公务员,这么多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现在突然跟企业职工一样,在身份上感觉过不去。但讲清楚以后他觉得现在待遇还不错,可以接受。”
对于纳入基本医保的事业单位人员来说,改善的不单是医疗待遇,医院选择范围也变广了,参保者可选择区内4家定点医院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直接到北京市19家三甲医院、52家中医院和111家专科定点医院看病就医,还可以自选5家综合科医院。
“这样就解决了异地就医的问题。比如说住在平谷,原来生病就只能在区里看,如果去协和住院,就是全额现金结账,回到平谷再报销,而且还要层层审批转院。本区的人走不出去,外区的人进不来,这次改了以后问题解决了。”朱衍力告诉记者。
“医疗改革是利益的调整,在保证既得利益者利益不变前提下,往上增加,这样改革才能顺利进行。总体来看,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确保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的待遇不降低,这是改革的基本原则。”一位长期研究医改的专家告诉记者。
公费医疗改革前后,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出现明显分化,退休人员由每年600上升为1200元与1320元两个额度,在职职工原来财政拨付每年350元取消,只按工资缴费基数0.8%划拨,其余部分由职工自己按工资2%缴纳。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财政补充起付线,比如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一个月100块钱,每年给个人账户直接打入1200元,这个钱本人可以取出来,如果1200元没够支付门诊费用,而退休人员的起付线是1300元,超过1300的部分就可以报销了。”朱衍力说。
实施基本医疗以后,门诊和城镇职工一样使用个人账户,按照职工缴费记录的多少进个人账户。门诊费用患者自己先支付,
起付线水平退休人员同为1300元,如果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超过了1300元,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报销85%,70周岁以上报销90%。
“但是个人账户不完全一样,比如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一个月是110元,一年就是1320元,扣去起付线,还剩20块钱。从经济账上算,就等于没有起付线。当时制定个人账户的想法,有人是这样解释的,有病就用这个钱看病,没病就相当于奖励,鼓励大家把身体养好。”朱衍力告诉记者。
目前在职员工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2%进入个人账户、10%进入统筹基金,另外还有3元的大额互助金,用于补助起付线以上的住院报销费用。以工资收入2500元为例,2500的12%就是300块,共交303块,其个人账户每个月存进70块钱,其中包括单位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账户的20元。在职人员起付线是1800元,超出1800元以上报销50%,如果是去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70%。
据朱衍力介绍,这样设计是为了鼓励小病、常见病、慢性病患者进社区医院看病,对患者就医形成导向作用。
以前平谷区公费医疗执行的是2004年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完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区财政每年按照在职干部每人门诊350元、退休人员每人600元拨付给劳动保障部门,而后劳动保障部门再发到各单位。有些单位直接当作福利发放到个人手中,没有形成统筹。
“其实在职员工的个人账户是有所降低的,原来每人每年350元,现在拿的是工资里的钱,财政按工资缴费基数划拨0.8%只有每年240元,但是在职的人员并没有提出意见,个人账户350与240的差别不大,因为一旦生病可以报销,改革之后在职职工得大病的情况有了保障。”朱衍力说。
按照平谷区改革前的标准,每人每年包干给单位的350元并没有真正形成互济作用。平谷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假设一个单位有四名职工个人,单位包干就是1400元,假如四个人有一个得重病,那么依靠这1400元无法解决大病就医问题,这1400元用掉,剩下的只能让患病员工自己掏腰包,而其他员工即使得了感冒也无法报销,因为账户里已经没钱了,所以原来的包干方式没有起到统筹作用。
“对于平谷区来说,财政收入比较低,有钱的单位也不多,所以说大部分在职人员还是想改。当统筹供给起不到作用的时候,很可能导致患者因病致贫。现在不管是退休还是在职人员,每人缴纳3元大额互助基金,互助基金对大病就医、报销有详细的规定,住院费用超过7万元的部分可由大额互助金支付。”朱衍力告诉记者。
实行医改后,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超过起付线的费用按50%-80%的比例报销,年限额两万元,其中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再通过补充保险报销5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85%-99.1%的比例报销,年限额7万元;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互助金支付70%,年限额10万元。门诊2万加住院7万及大额互助10万,患者最多可以报销19万。
“医疗保险封顶线有规定,98年国务院44号文件设置封顶线,防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初衷是防止医生乱开药,所以封顶线还是要有的。”上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人士告诉记者。
目前,我国各地公务员医疗改革试点的思路基本相同: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作用就是,如果公务员医疗支出超过基本医疗的19万上限,多出的费用由公务员医疗补贴承担,即政府财政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根据《基本医疗补充保险方案》,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企业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前者由财政出,后者由单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