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20号),佛山市双舟医药有限公司上榜。
佛山市双舟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5
企业名称:佛山市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DB7570156 证书编号:C-GD-17-SD-0006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居民委员会南源路美的新村15栋1-3号铺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2018年11月16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1.企业未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2.培训工作未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3.企业未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4.企业未建立温湿度监测相关记录;5.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6.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未清斗并记录。
责令整改日期: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