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20号),顺德区北滘镇馨蕊药店上榜。
顺德区北滘镇馨蕊药店等5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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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顺德区北滘镇馨蕊药店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DB7575721 证书编号:C-GD-16-SD-0246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管理区烈士中路104号之一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1.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2.企业未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3.非本企业在职人员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4.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未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5.企业未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6.培训工作未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责令整改日期: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