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汇丰医药飞检发现6缺陷

2019-07-14 09:56:02    来源:  作者: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 第14号),和平县汇丰医药有限公司上榜。

和平县汇丰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省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检。市局复检后出具复检报告,连同企业整改报告一并报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序号:1
企业名称:和平县汇丰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AA7621206 证书编号:A-GD-15-0141
注册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产业转移园工业六路C-03-03-4-2 A栋二楼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2018年10月17-18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02501、*08307、*08308、02702、05201、07102),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责令整改日期: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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