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 2019年(07号),顺德区大良医普堂大药房上榜。
顺德区大良医普堂大药房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3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DB7575830 证书编号:C-GD-18-SD-0039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云路东门东路连安街12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蔡硕凤
质量负责人:程华蓉
企业名称:顺德区大良医普堂大药房
违法事实:2019年6月27日,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12101、12801、16704),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撤销日期:2019年7月4日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严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