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涉及洋参雪哈口服液。
7.朝阳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的“洋参雪哈口服液”广告中含有“能让所有一体多病、老慢病的患者从此告别常年服药、大把吃药、重复服药的历史,让大家只要一种疗法,只要一种药物修复受损细胞,对人体没有任何的不良影响,孕妇、儿童可以服用”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019年6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