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 第68号),涉及洛阳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腰痛片。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洛阳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批次腰痛片检出松香酸。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药品品名:腰痛片
标示生产企业:洛阳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批号:180610/180901/181003/181005
药品规格:每片重0.37克
检品来源:昌都市卡若区德安堂大药房/天津市采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抚顺市北站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市众心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健甫药业有限公司/贵州恒通医药有限公司/豫鑫药房(林芝市察隅县沿江路)
抽样环节:经营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第159号公告附件4:BJY201713
检验结果:检出松香酸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松香酸)
检验机构: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