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第6号)(2019年第65号)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涉及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微波治疗仪。
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对企业进行产品召回、不合格原因调查、落实整改措施及公开披露信息等情况进行监督;产品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依法采取暂停生产、经营、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企业未按要求落实上述要求的,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序号:21
标示产品名称:微波治疗仪
被抽查单位: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南京亿高微波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ECO-100E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17 12 0121704
抽样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单位: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