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名单公布

2009-07-23 11:37:54    来源:  作者:

  省物价局:广东成立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

  为了推进医药价格管理体制试点改革,完善医药产品的阳光定价机制,提高医药价格管理的科学性,省物价局昨天召开大会,宣布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正式成立。该委员会共有18个部门、21名代表组成。今后,有关全省医药产品的价格制订工作,将由这个评审委员会首先进行审定,然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最后才能确定下来。

  全省性药品价格2年调整一次

  根据此前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广东于去年底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医药价格管理体制试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政府监管价格的药品范围,把临床常用、消费量大、替代性强的500种左右常见病处方药纳入监管价格的范围,由政府物价部门限定其最高零售价,以减轻患者医药费负担;严控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药品定价从过去单一控制“中间流通差率”,改为同时控制药品最高零售价、出厂价和中间流通差率。对全省性的药品价格,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对单独性的药品价格,原则上每年审核2次。逐步减低直至取消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中的加价率,逐步降低患者用大型医疗检测设备时的各种检查费,制定能够体现医务人员价值和服务水平的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不会因改革而降低。

  为了确实推动全省的医药价格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确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负担,广东的医药价格改革方案明确指出,药规范定价程序,把药品价格的调查监测、成本监审、价格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公告发布等,全部纳入政府的定价程序,以保证药品价格的公平、合理、科学。为此,全省将遴选专家成立药品价格评审专家库,建立药品价格评审委员会,建立药品价格的阳光评审制度。经由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的药品价格,再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公示意见再进行修改后,最后通过媒体公开对外宣布。目的就是要力争使药品价格回归理性,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新药价格出台都要经评审委员会审定

  经过半年多的酝酿准备,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成立大会终于在昨天召开了!该委员会由省物价局负责牵头,邀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相关部门的代表,有关学术团体、行业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人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参加,共计有18个成员单位、21名委员。省物价局赋予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当好参谋,对医药价格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调有关问题;监督医药价格的评审工作和政府的定价行为;研究医药价格制定过程中遇到的价格矛盾,宣传广东省医药价格管理政策,及时反映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问题,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

  省医药价格改革评审委员会21位委员名单

  主 任:马云,省物价局副局长;

  副主任:杨骁婷,省物价局副局长;黄庆道,省医学会会长;张俊修,省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徐力新,省人民医院计财处处长;谢彬,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委 员:吴祖清,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副处长;闫宝璋,省监察厅纠风室副主任;刘小聪,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甘树炯,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调研员;蔡铨茂,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调研员;郭大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处处长;魏庆华,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中心副主任;吴迪,省法制办副调研员;柯忠,省中医药局规划财务处处长;唐小平,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德志,省政协委员(广东药学院药科学院院长);陶剑虹,省药学会秘书长;温梅兰,省价格协会价格研究所副所长;单国旗,广东药学院人力资源系主任;林华,省中医院药学部主任。

  省医药价格改革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省委宣传部、省中医药局、省监察厅(纠风办)、省医学会 、省财政厅、省药学会、省劳动保障厅、省价格协会、省卫生厅、省医药行业协会、省物价局、广东药学院、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人民医院、省知识产权局、省中医院、省法制办、广州医药集团。

链接:医药价格评审的台前幕后 为何仍觉虚高?

  根据《河北省医药价格专家评审办法(试行)》规定,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医药价格制订全部实行专家评审。那么,专家是如何选出,又是如何参与和展开评审的,这种评审到底能挤掉医药价格多少水分?为什么实行了评审制度,我们还是感觉有不少医药价格仍然虚高?

  “过滤”价格

  2009年2月6日,天气乍暖还寒。一身便装的杨书江像往常一样忙着整理书桌上的各种文件和材料。

  现为河北省人民医院财务处处长、正高级会计师的杨书江,最近又添了个新身份:河北省医药价格评审专家库专家。

  “感觉压力不小,毕竟担负着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把关的责任。”在我省财务领域享有盛名的杨书江,此前多次参加了河北省物价局组织的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进行评审的非正式会议。

  河北省物价局和河北省卫生厅联合下发《河北省医药价格专家评审办法(试行)》后,河北省人民医院根据办法规定的条件(比如须具有高级职称),将该院专家杨书江上报给省卫生厅和省物价局,两部门经过调查,认为具备相应条件,遂正式确定其为专家库专家,承担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评审的任务。

  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进行评审,实质上是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上报的价格进行把关、过滤,目标是使最终价格既照顾到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的效益,又让患者可以承受。

  作为财务领域的专家,杨书江参加较多的是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评审。

  “比如一种名为‘淋巴细胞免疫分析’的医疗服务项目,当时相关医疗机构上报的价格,每项接近100元”。杨书江回忆,与会专家经过论证后认为,其成本应该低于100元,后经参考其他省份的价格后,最终确定我省省级医院每项收费60元,市级医院每项收费52元,县级医院每项收费50元。

  再如一种名为“皮肤恶性肿瘤切除术”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上报给省物价局的价格超过700元,专家评审后认为,其成本价应该在620元左右。经专家认真调查、比对、论证,最后确定我省省级医院为每次500元,市级医院为每次450元,县级医院为每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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