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对冬虫夏草收购实行许可制度 10月起执行
新华社拉萨7月23日电(记者拉巴次仁)为规范冬虫夏草交易活动,促进虫草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西藏自治区政府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虫草交易活动是指虫草收购行为和虫草销售行为,个人购买、自用虫草的行为不在暂行办法的管理范围之内。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西藏将对虫草的收购实行许可制度。从事虫草收购应办理营业执照和虫草收购许可证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已经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再申办虫草收购许可证明。
暂行办法同时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虫草收购活动,对于违反者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冬虫夏草是分布在海拔2800米至5400米之间高寒草甸中的一种中国特有珍稀生物。它与野生人参、鹿茸并称为“中国三大名贵中药材”。
链接: 科学评判价值 理性规范市场
“我们可以接受市场暂时的不景气,但不能容忍对冬虫夏草价值的无依据贬低。”在采访中,几乎每位冬虫夏草从业人员都表达了这样的意思。他们所针对的,是曾有媒体报道,在饮食中“放虫草不如放香菇”。
对此,有专家学者提出,要科学、客观地评判冬虫夏草的价值,不能把其奉为包治百病的“仙草”,也不能对它无端菲薄。多年从事冬虫夏草研究的学者董洪兴、吕作舟认为,冬虫夏草是一种自我繁育更新的珍稀药用资源,能够抗肿瘤、抗惊厥、抗炎症、抗疲劳,在提高肌体免疫、肾脏功能和调节心血管、内分泌等方面也有较为明显的药理作用。
近年来,我国冬虫夏草的产量已经上升到每年200吨左右,其中70%出自青海。目前,冬虫夏草已经解决了青海2万多人的就业问题,除了城市的销售经营人员,虫草产区里,80%的牧民都依靠采挖虫草增收,这一收入甚至占到牧民总收入的五至八成。因此,冬虫夏草产业的兴衰已经与青海众多城乡家庭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对此,青海省社科院副院长孙发平提出,开发冬虫夏草产业,政府应当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市场规律,促进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着力构建国际化的冬虫夏草交易中心,推动产业升级。
“在此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大对冬虫夏草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售后服务,提高商业信誉。”孙发平说,“这是这个青藏高原特有产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