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玛丹”骗人没完没了
今年4月23日以来,本报先后多次报道了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卓玛丹心脑康胶囊”等七种药品,因散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屡教不改,先后被山西、重庆等10省、自治区、市药品监管部门14次强制暂停销售的斑斑劣迹。
7月7日,“卓玛丹心脑康胶囊”刚在江苏被强制停售,7月22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又发布公告:青海柴达木药业公司生产的“卓玛丹心脑康胶囊”、“卓玛丹通心舒胶囊”又一次名列违法虚假广告黑榜。今年以来仅在陕西,这已是该公司第四次被药品监管部门曝光查处。
早在2006年8月,陕西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2006)第002号《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中,在十个被列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典型违法虚假广告中,“卓玛丹心脑康胶囊”名列第一。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公众:“卓玛丹心脑康胶囊”等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夸大药品疗效,严重违反《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其虚假宣传,以免延误治疗。
链接:“卓玛丹”广告多次违规再上国家黑名单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国内117家制药企业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向社会予以公告,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度第三次向社会公布违法药品广告。在2004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出现违法药品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品种名单内,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卓玛丹牌二十五味鬼臼丸违规高达37次、卓玛丹牌心脑康胶囊违规21次、卓玛丹牌十五味萝蒂明目丸违规7次、卓玛丹牌十八味诃子利尿丸违规6次。
在2004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卓玛丹牌心脑康胶囊曾因违规12次上了黑名单。隐瞒药品的副作用、夸大虚假药品会影响到医生和消费者对药物的了解和判断,而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这将消费者用药带来很大隐患。曾有媒体报道,有位北京消费者不懂得如何辨别真假,购买某虚假广告药品后,病情更加严重。由此可见,夸大、虚假宣传(含暗示)或者隐瞒药品的副作用给消费者带来的隐患是不可估量的。
“卓玛丹”宣传有违国家法律法规
福建某报以《近1000万女性选择了——妇科良药卓玛丹鬼臼丸》为题,整版地宣传卓玛丹鬼臼丸的功效,并附上“近1000万名妇科疾病患者见证疗效的过程”,其临床效果表示通过几个疗程后,病状均“可彻底根治”,并宣扬“彻底根治妇科病,永不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