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第4期)中,涉及到标示为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单位,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以下是不合规药品的相关抽样检验信息通报:
序号:14
药品名称: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标示生产企业: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规格:片剂
生产批号:20181001
检品来源:滨州森林药业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及制剂第一册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崩解时限
检验机构: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