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典型案例中,涉及到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颜如玉系列产品。
浙江金华查处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系广州颜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颜如玉系列产品最高级别代理商,主要通过微商渠道销售产品,运营有多个微信号,新浪微博粉丝超百万。为了推销颜如玉系列产品,当事人通过线上微信、微博、百度网盘、手机APP,以及线下组织培训会、印制宣传品等多种宣传方式,对产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推广活动、曾获荣誉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宣称产品是“胶原养颜第一品牌”“一个唯一通过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一个累计销量唯一突破3亿瓶的美容养颜口服液品牌”“一个唯一获得国家保健品认证批文的胶原养颜口服液品牌”“90%以上的使用者7天见效”“与同类产品相比吸收速度加快5倍”,可以“淡化色斑”“改善皮肤弹性”“改善睡眠”“改善骨质疏松”“改善骨关节疼痛”“消除痘痘”,可以“改善骨关节疾病”“调节胃肠道功能”“增强免疫力?降低癌症风险”“改善记忆力”“改善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经查:上诉宣传所涉及产品均为普通食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