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7月20日)中,涉及到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心可舒片。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核查非生产企业原因。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以下是不合规药品的详细信息:
序号:8
样品名称:心可舒片
制剂规格:每片重0.31g
产品批号:0190575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药品不合格项目:重量差异
检验依据:2015年版中国药典
检验单位: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被抽样单位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标示生产单位名称: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核查非生产企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