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药罚〔2020〕3007号》 中,涉及到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生产销售劣药保济丸和复方丹参片。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196123896T
法定代表人:陈武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药罚〔2020〕3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劣药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批号1902001的保济丸“装量差异”检验项及批号1901001复方丹参片“含量测定”检验项”经惠州市药检所检验结果均为“不符合规定”违反了《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四条
处罚类别:没收生产的劣药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1.没收生产的劣药保济丸(批号:1902001)197件、劣药复方丹参片(批号:1901001)136件,没收违法所得15230.00元; 2.罚款350190.00元(货值金额的1.0倍)。
罚款金额(万元):35019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0/6/13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