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3期)中,涉及到标示为湖南恒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健胃消食片。
对本公告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对经核实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或无明确购进渠道的药品,应追根溯源,彻查问题药品来源。以下是不合格药品的抽检相关情况:
序号:4
药品品名:健胃消食片
标示生产企业:湖南恒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规格:每片重0.51克
生产批号:20170101
检品来源:京山县孙桥镇源源大药房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重量差异
检验机构: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