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9年第3期药品质量的通告中,涉及到标示为陕西超群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马来酸氨氯地平片。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以下是不合规药品的抽检相关情况:
序号:1
药品品名:马来酸氨氯地平片
检品来源: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金坛丹阳门分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陕西超群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181107
药品规格:5mg(按氨氯地平游离碱计)
检验机构: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标准WS1-(X-156)-2003Z-2016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检查:有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