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什么“专家”“发明推荐”?
国家规定药品广告不得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或专家名义作证明的内容,而不少广告却存在有头衔的专家的发明或推荐。不过我国医药学术机构都是“学会”,而这些“专家”却多是”协会”、“研究中心“的领导。这些机构是否存在是个疑问。因为诺贝尔奖太有名了,有人还假造个诺贝尔医学院。有报纸就曾揭露过“思维源”发明者“上海华山医院罗敏博士”,经调查完全子虚乌有,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6、新名词、“赠送”的背后
医药科研发展极快,不法商人就利用老百姓不太了解情况,又治病心切,在广告中用“基因”、“纳米”、“受体”、“诺贝尔奖成果”等名词糊弄病人,引诱你掏腰包。遇到这些新名词应请教有经验的医师,看看是真是假。不少广告打出“买三赠一”、“赠书”、“免费讲座”、“免费测血糖”等“献爱心”的“优惠”。其实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些费用到头来还不是出自病人的冤枉钱!我们在医院遇到听了广告花了成千上万元钱,病却越“治”越坏的病人实在太多了!
7、夸张广告多藏陷阱
对于采用“疗效最佳”、“药到病赊”、“无任何副作用”、“根治”等不科学的表述,或是“最新技术”、“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的语言以及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治愈率百分之XX”、“有效率百分之XX”、“获得XX最高、最新奖项”等内容的广告要格外加以警惕,因为陷阱往往就隐藏在这些夸张的广告语言当中。
8、刻意吓唬
广告当中提到了你所处的健康状况和疾病,容易导致严重的后果,比方我们看过一个广告,说一个人患了感冒最后都会死亡,就是类似这种情况,说白了就是先吓唬消费者,吓唬完之后诱导你来购买这个产品。
9、药品还是保健品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既然是食品不是药品,就不存在治病疗效。但是别有用心的商人往往就在广告中误导消费者,让人们误把食品当“药品”。如果消费者误将保健品当“药品”,非但花了大把的冤枉钱,而且耽误了病情,错失了早期治疗的良机,甚至对身体造成损害。如果鉴别这二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上述的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是“卫食健字XX号”或“国食健字XX号”,广告及包装上还应该有保健食品的标志,这是个蓝色的形似锅盖或牛头的图案。非法广告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把批准文号及标志缩成极小放在广告角落。我们决不反对吃保健品,但是拿它当药吃,靠它来治病,那就真上当受骗!
我国广告法明文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