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丹道颐养堂中医诊所使用假药案

2020-08-06 16:49:03    来源:  作者:北京市药监局

北京市行政处罚信息《京昌市监药罚〔2019〕060191号》中,涉及到北京丹道颐养堂中医诊所(刘京威)使用假药案。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药罚〔2019〕060191号
案件名称:北京丹道颐养堂中医诊所(刘京威)使用假药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丹道颐养堂中医诊所(刘京威)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92110114MA01F3LW31
法定代表人:刘京威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北京丹道颐养堂中医诊所(刘京威)使用假药。
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73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完全履行2019-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31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