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 第57号) 中,涉及到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斛夜光丸不合规。
对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以下是抽检不合规药品的具体信息:
品种名称:石斛夜光丸
标示生产企业: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批号:190501、191001、200101
规格:/
检品来源:黑龙江省紫光众兴医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栾城区医药药材公司、哈尔滨兴安堂医药有限公司
抽样环节:经营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鉴别]((4)薄层色谱)
检验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