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12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58号),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生产,标示样品名称:首邦炫彩染发膏(自然黑)。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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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样品名称:首邦炫彩染发膏(自然黑)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生产商: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总经销:广州首邦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地址:生产商: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大巷村二社工业园6号
经营单位名称:黄娟(益阳市朝阳汇美行化妆品华天分店)
经营单位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康富北路(信义大楼A102号)
标示批号:PAI0801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样品进口地区:广东
标示批准文号/备案号:国妆特字G20140118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粤妆2016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