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妆罚〔2020〕2039号》中,涉及到广州市复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倍他米松生产化妆品迪凡芙针叶樱桃雪肌补水面膜。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复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76954316XW
法定代表人:曹琦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妆罚〔2020〕2039号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9年6月17日生产的“迪凡芙针叶樱桃雪肌补水面膜”(批号:1906170501)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出化妆品禁用原料“倍他米松”,含量是0.39mg/kg,不符合规定,为不合格产品。
处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没收987盒“迪凡芙针叶樱桃雪肌补水面膜”(批号:19061705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没收987盒“迪凡芙针叶樱桃雪肌补水面膜”(批号:1906170501)
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9月11日
处罚有效期:1年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000MB2D03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