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0〕3046号》中,深圳琴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新冠肺炎抗体检测试剂遭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琴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P0575C
法定代表人:凌中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械罚〔2020〕3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无证生产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新冠肺炎抗体检测试剂”。并已全部销售完毕。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财物、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5.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1.53
处罚决定日期:2020/9/2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日期:2020/9/23
公示截止期:2021/9/23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