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力百货店销售不合格卡米屋牌一次性口罩案

2020-11-29 14:35:06    来源:  作者:天津市监局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宁市监质罚〔2020〕1号》中,涉及到天津市宁河区吸引力百货店(杨春英)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防护口罩和一次性口罩(非医用)案。

2020年6月19日我局收到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邮寄来的《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结果通知书》(编号:TQT01-1130-2020)、《检验报告》(TQT01-1130-2020)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结果通知书》(编号:TQT01-1131-2020)、《检验报告》(TQT01-1131-2020),显示天津市宁河区吸引力百货商店销售的卡米屋牌一次性口罩(非医用)(生产批号20200503、标称生产企业为义乌市雪轩日用品有限公司、规格17.5*9.5CM)经抽检过滤效率(未处理)项目不符合GB2626-2006标准,判定检验结果不合格;显示天津市宁河区吸引力百货商店销售的西柔牌一次性防护口罩(生产日期2020/03/01、标称生产企业为福建省奇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规格17.5×9.5CM)经抽检过滤效率(盐性介质/未处理)、防护效果(未处理)项目不符合GB/T32610-2016标准,判定检验结果不合格。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