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7期,总第71期)中,一批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省升元医用卫材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抽检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本次监督抽检中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有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我局已要求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督促企业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序号:269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抽查市区:韶关市
标示生产企业:河南省升元医用卫材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南雄市中医院
型号规格:平面型
批号:200201
检验依据:豫械注准20162640755
检验机构: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检验结果:不符合
主要不合格项目:细菌过滤效率